• Job hunting 短记- 4:Offer,把找工作当成第一份工作

    2009-10-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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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还记得潘学长在做job hunting的讲座时常常会提到:要先把找工作当成是第一份工作,你才能找到好工作。反思这段时间的情况,基本上能够说到做到了这一点。努力是必须的,得失心却要放得轻而又轻才好,因为失败和成功每天都在交替地进行当中,实在没有时间去感秋伤冬。惊喜或者失望,都需要在短时间内迅速处理完毕。

    这样说有点残酷,却很实用。上篇日志刚写完后两个小时,就被一条短信从被拒的低落中拯救出来,然后在接下来的两天里,面得天昏地暗并顺利接到offer。我一直以为第一个发给我offer的会是那两个字母的公司,没想到半路杀出另外一家,极其凌厉地抢了头彩。2009年10月26日,不甚重要的日子(刚才回想的时候竟然都忘记了,厚脸皮拿出日历来查了一下)。有朋友嚷着请饭,由于我的目标公司其实还没有出现,所以现在早已把频道继续调回找工作的状态,一切与一周前无异。

     

    由于拿到的offer来自一家民企,被老妈质疑风险大,这段时间也有小小考虑单位性质的问题。

    说来有趣,本科同学基本上都在外企,而研究生同学大部分的目标都是内资企业,然而以我个人的判断,如果研究生同学的平均英文水平能和本科生同学类似,那么肯定还是会有一半左右会把目标转移到很fancy的外企上。根据我小小的面试经验,外企那一块的竞争更加激烈,洋大牌儿的号召力十分强悍,汇聚了最优秀的学生,而它们真的配得上这些人才吗?我有一个大致的判断,但是还没有有条理的总结出来,等下次闲了再扯。

     

    现在的情况:已申15家,确定被拒1家,电话面试阶段1家,终面阶段1家,offer一家。

    Offer:某大型民营通讯企业

    评论

  • 哪个呀,哈哈
  • 跳楼公司正解!
    不准毁约的协议。。。没有。连违约金条款都没有。
  • “Offer:某大型民营通讯企业”
    怎么听起来像是我们这行当里著名的跳楼公司,他家好像要签不准毁约的协议的吧?
  • 也可以不签,有些offer是带违约金的。
  • 小白问 给了offer是不是就要签啊?

    然后毁约?